今年我是第一次知道11/1號要繳地價稅,地價稅主要分成兩種一般用地稅率與特別稅率(1.自用住宅用地、勞工宿舍用地、國民住宅用地。2.公共設施保留地。3.公有土地、事業直接使用土地如工業用地等)這些稅率也有不同。
(一)一般用地稅率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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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特別稅率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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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上來說一般土地用地和自用住用地光地價稅至少就差了7倍,原本我們家都是繳幾千塊,這次居然暴增成萬多塊,真是嚇死了,在知識上查到原來只要有變更,例如土地所有權移轉( 買賣、贈與、繼承、共有物分割、持分增加的土地 ),就算用途未變,新所有權人仍須申請始能適用,也就是土地面積改變或是換人所有,管你要用什麼稅率,政府都會幫你還原成一般用地稅率。
『這還不打緊,重要的是依照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,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(期)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,逾期申請者,自申請之次年(期)開始適用。』我是昨天才收到帳單,才知道這件事,希望明天去的時候他會讓我辦,我不要繳萬多塊的地價稅阿。
適用稅地 |
適用條件 |
適用稅率 |
申請時間 |
申請時應檢附資料 |
(一) |
1.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設有戶籍登記 |
2 0/00 |
1.地價稅開徵日期訂在11月1日 ,故須於開徵40日(即9月22日 )前申請核准者,當年開始適用;逾期申請核准者,次年才能適用 3.但如果該土地所有權移轉( 買賣、贈與、繼承、共有物分割、持分增加的土地 ),移轉後用途未變,新所有權人仍須申請始能適用 |
1.填具申請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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